访问国家版权登记门户网,查询著作权人为“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http://www.ccopyright.com.cn/ind ... t&optionid=1221
以“冰点还原精灵”(此为中译名,英文名:Deep Freeze)为例,该软件系由加拿大软件开发商Faronics Corporation著作开发,
但国家版权登记门户网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显示,“DeepFreeze 冰点还原精灵软件”著作权人为“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且友情提醒各位,根据著作权登记证书显示,该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非转让取得,
恕本人才疏学浅、孤陋寡闻,未曾听闻 Faronics Corporation 将软件著作权转让给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不用提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原始取得DeepFreeze 冰点还原精灵软件的软件著作权,
故向软件开发商 Faronics Corporation 求证,近日收到答复如下:
很清楚,Faronics Corporation 并未转让 Deep Freeze 著作权,
或许会有网友疑问,Faronics Corporation 的 Deep Freeze 和 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的 DeepFreeze 会不会是两个不同的软件?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们需要将这个事情说清楚,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大家可从这两家单位的官网分别下载安装包,从软件界面、实现的功能等方方面面来判定这两个软件是否为同一软件?
其实呢,图一所示的软件,如果有网友对这些软件比较熟悉的话,应该知道,绝大多数软件系境外开发商编写制作,这些厂商是否有向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笔者正在向软件开发商一一查证,但十有八九是没有,
还是以Deep Freeze为例,
这份材料清晰表明,Faronics Corporation授权Suzhou C & J Makeding Software CO., Ltd.(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为其产品Faronics Deep Freeze等软件中/国/大/陆经销商,
又有人会说了,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 和 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两家公司 啊,这两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问题也问得好,我们也先来查一下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http://www.ccopyright.com.cn/ind ... t&optionid=1221
以 HyperSnap 为例,大家看一下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的权利证书,
众所周知,HyperSnap 系由美国开发商Hyperionics Technology, LLC编著,版本迄今已逾8.0,且提供给软件使用者购买使用,
(本世纪第一个十年,HyperSnap 版本号就已升级到了6)
但证书上显示,HyperSnap在2012年开发完成的时候,尚未公开发表,且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
至于Hyperionics Technology, LLC的HyperSnap和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的HyperSnap是不是同一款软件,大家从各家网站分别下载后一用便知。
P.S.1 论坛前段时间有这样一篇稿子,也发在IT资讯区,http://bbs.kafan.cn/thread-2091302-1-1.html,有人投诉http://bbs.kafan.cn/thread-2091542-1-1.html,还发电邮
只想说,这份所谓的通知,措辞完全不像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所写,仅举一例说明之
“文章所诉内容存在很严重的扭曲事实”,大家觉得这话是不是看上去怪怪的?
这话应该这么说,“文章所述严重扭曲事实”,原文不但有错别字(“述”写成了“诉”),而且语法上也有问题,什么是“内容存在扭曲事实”,笔者语文不太好,看不太懂。
P.S.2 前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知有多少网友申请过?
这里笔者简单介绍一下流程,网上发起申请,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包括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等均自行填写,
同时提供不少于60页(A4,每页不少于50行)的源码,
从实际申请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做形式审核,因此对于拥有软件核心技术企业而言,软件著作权对于保护版权没有什么太大帮助,需要申请技术专利,而目前,笔者暂未发现苏州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思杰马克丁软件有限公司有成功申请下(软件)技术专利的公告(对应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些软件)。
To 傻逼 思杰马克丁 法务部:本文转载自卡饭论坛,所述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原作者
原文链接:http://bbs.kafan.cn/thread-20957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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